根据《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会议纪要[2024]1号》和《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会议纪要[2024]4号》精神,推进有组织的科研,不断推出成体系、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现启动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研究基地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基地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说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贡献福建智慧和力量。
二、基地选题
1.数字治理赋能两岸融合发展研究
2.促进两岸旅游业深度融合发展研究
3.厦金长期护理保险融合发展
4.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5.新质生产力下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研究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基础的处级以上(含)领导职务。
项目申报人必须按照上述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认真填写《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专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和《论证活页》(见附件3),申报数据代码表见附件4。并于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前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dwxcb@xmu.edu.cn。后统一报送至福建社科院综合协调处,并办理项目预立项手续。
基地专项均列入省研究中心专项委托项目每项资助4万元,待正式立项后拨付。经费使用和管理参照《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财政研〔2021〕6号)执行。
四、立项方式
1.预立项:基地专项立项实行预立项方式,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立项通知为准)。
2.正式立项条件:项目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正式立项,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1)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以省研究中心或省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名义在中央“三报一刊”上刊发1篇理论阐释文章。
(2)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须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福建日报》(理论周刊)上公开发表2篇(含)以上学术论文或理论文章。
3.撤项: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五、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最终成果: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一份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最终研究成果必须是完成该项目研究工作的综合性研究成果,不是零散的阶段性论文或调研材料的汇编,成果须通过知网进行查重检测,查重检测率原则上不超过20%。同时,鼓励将优秀的研究成果进行出版和转化应用
2.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附件:
附件1: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基地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4年基地专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2024年基地专项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联系人:
1.福建社会科学院综合协调处 陈巧泉
电话:0591-83757905,邮箱:syjzxkti0163.com
2.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 郭瀛霞
电话:0592-2180403,邮箱:dwxcb@xmu.edu.cn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厦门大学研究基地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