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9日 来源:

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2008年度课题指南》(下称《课题指南》)予以印发,200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以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着力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密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更加自觉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为完成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区提供强大的思想理论武器。

  二、这次印发的《课题指南》,为全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2008年度课题申报提供选题方向。申报人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课题(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课题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研究基地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其中,委托课题和重点课题属省级课题,与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课题同等待遇。一般课题建议参照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A类项目计算科研工作量。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面向全省申报。申报者必须在申报表上注明申报类别。重点课题申报时须规划阶段性成果(一般不超过3个成果)。一般课题申报不得超过两个子课题。重点课题申报未立项,可根据选题、论证情况及现实需要,择优立为一般课题。集体合作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三人;应用性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引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但不得超过五人。

  四、省研究基地课题在选题方向和侧重点上,应与省社科规划课题相区别,具有基地的特色。2008年获得或在研国家、省社科规划立项课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基地课题。

  五、本年度重点课题,拟立10项左右;一般课题,拟立30项左右。预期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论文、系列论文。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集体合作项目)。2007年度课题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08年基地课题。

  六、申报课题要填写《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课题申请书》一式3份(含一份原件)。《申请书》可从校党委宣传部网页:http://xcb.xmu.edu.cn下载(“理论中心”公告栏)。申报者请于5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送校党委宣传部,并将课题论证的文档以电子邮件同时发送到党委宣传部,由党委宣传部统一上报,逾期不候。

  七、2008年度课题完成时间为2009年2月13日。届时,课题承担者必须做好课题成果的结项工作,并将课题成果的文档以电子邮件发送到党委宣传部,以便汇编成册提供2008年基地课题成果汇报交流会。

  申报工作中如需咨询,可与校党委宣传部联系。联系人:洪春生 电话:2180403,电子信箱:dwxcb@xmu.edu.cn
 
 

附件: 《福建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2008年度课题指南》

2009622173246434.doc

校党委宣传部
2008年5月5日
理论宣传月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