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闽委宣﹝2011﹞25号《关于2011年度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1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学习、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以我国、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这一主线,大力营造统一思想、增强信心、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理论支持和创新动力。 二、这次印发的《课题指南》,为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1年项目申报提供选题方向。申报人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方向范围内申报项目(具体题目可以自行设计),不符合《课题指南》选题方向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本年度省研究中心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委托项目、年度重点项目和年度一般项目。根据省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闽委宣﹝2009﹞55号),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相应项目,与省社科规划相应项目同等待遇;委托项目和年度重点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除委托项目外,其余四类项目面向全省申报。申报者必须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重大项目拟立1项,重点项目拟立5项,年度重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拟立20项左右,年度一般项目拟立15项左右。 四、省研究中心项目在选题方向和侧重点上,应与省社科规划项目有所区别,着重于主流意识形态和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研究,体现研究中心的特色。2011年已获得或在研国家、省社科规划立项项目(包括子课题)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再申报省研究中心同类型项目。 五、省研究中心项目预期成果为论文或研究报告。 六、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含集体合作项目)。2010年度项目未完成结项者,不得申报2011年研究中心项目。 七、申报省研究中心项目须填写并报送以下材料: 1.《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 2.各申报项目的《项目论证》活页一式10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3.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 八、2011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5日。 九、联系人:黄晓丹,电话:0592-2187682,电子邮箱:hxdan@xmu.edu.cn。 附件: 1. 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1年度课题指南.doc 2. 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doc 3. 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doc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