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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钢教授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来源:

 

  113日上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应邀做客我校党委党校名家讲坛,为厦大师生带来一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辅导报告。校党委书记杨振斌主持报告会。

    胡鞍钢从我国重点决策制定的角度,肯定了我国国家制度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详细介绍了党中央的大战略、大布局,重点剖析了“三个全面”与“三个中国”——即十八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小康中国)”、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改革中国)”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的逻辑关系。最后,胡教授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畅谈了他个人关于法治中国的学习体会与独到见解。

  胡鞍钢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目标,需要深化改革提供动力,也需要法治提供保障。“三个全面”的战略构想具有内在的逻辑,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胡鞍钢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仅需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等有形的现代化,还需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他认为本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最大的创新是在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首次系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我国建成中国特色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奠定了坚实基础。

  胡鞍钢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经济学家,是中国国情研究专家和学术带头人,是这一新领域的主要开拓者之一。报告中,他运用穿插了大量翔实的史料和数据,通过他清晰的逻辑、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听众在轻松活泼的气氛中加深了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理解。

  杨振斌代表学校感谢胡鞍钢教授带来的精彩报告。他指出,各个单位要深刻认识、理解、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精神,通过将会议精神与自身工作和学校工作相结合,真正做到学实、学透精神,把握精神实质。他希望学校不断培养法治精神,形成法治文化,为打造“法治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充分发挥我校的人才优势、智力优势、学科优势,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智库作用。

  校领导,校长助理,关工委,全校处级干部,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各部门工会主席,党务秘书,机关部处科级干部,团委书记、副书记,辅导员,部分师生代表参加了报告会。

  (文/图 曹熠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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