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科学研究中阶级分析方法不能丢
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包括正确而适当地运用其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才能引领我们在研究国内外历史和现实的重大问题中,争取不断有所进展,有所发现,有所突破,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之职责。
所谓“阶级分析方法”,就是坚持和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及其阶级观点,来看待和认识人类历史和社会现实中同阶级关系、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相关联的各种社会现象,力求认识其阶级实质和发展规律。当今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多种方法中,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并没有“过时”和“失效”,理应占有一定地位,并发挥相应的指导作用。阶级分析方法,我们决不能丢。丢弃了它,我国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发展,就将难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科研方向和学术方向,不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第一,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由其研究对象本身的性质和客观原因决定的。众所周知,各门社会科学都是以社会历史和社会现实及其特定的领域作为研究对象和知识范围的。自从原始社会解体、社会分化出阶级对立之后,一切有文字记载的社会文明史,从一定意义看,都是阶级斗争史,都属于阶级社会;当今世界(除5个社会主义国家外)在总体上仍然是阶级社会。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认识阶级社会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因为,其历史性文献特别是“正史”,一般都是由胜利者,即由该统治阶级代表人物运用“春秋笔法”,并以“超阶级”的基调,所掌控、记述和编撰的,并囿于时代局限和阶级偏见,也会有意无意地掩盖历史真相和歪曲事实。所以,社会科学所面对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始材料,尽管浩如烟海,但不少是混乱不堪、真假难辨的。对此,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即只有运用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对有关社会现象作必要的阶级分析,力求辨明是非真伪,弄清本来面目,得出真知灼见,社会科学才能有发展和进步。
第二,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和阶级斗争的实际状况决定的。当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实际上就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由于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只宜于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可能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私有制)及其“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我国还存在着阶级斗争的土壤、残余和影响。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早已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例如,资产阶级自由化与四项基本原则的长期对立和斗争;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和分化的战略图谋,以及受其豢养和支持的“藏独”、“台独”和“疆独”等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有些党员干部“前腐后继”,受到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腐蚀而堕落变质,如此等等。可以说,这些都是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表现。既然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客观事实,并且我国为了要逐步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因而有条件达到完全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和消灭阶级,依然任重道远,需要长期奋斗;另外,为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国实行“一国两制”,即在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长期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那么,在社会科学研究中,应当正视而不是回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和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实际状况,从而要求我们在对有关社会问题认识时,应做必要的阶级分析。这才是一种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才称得上真正的科学研究。
第三,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科学思想体系,是各门社会科学的灵魂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的属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各门社会科学,既有科学性也有阶级性。如果讲马克思主义,而不讲客观存在的阶级关系和阶级分析方法,那就既不是马克思主义,更遑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列宁说:“阶级关系——这是一种根本的和主要的东西,没有它,也就没有马克思主义。”尽管列宁的这个论断是就当时全世界的情况而言的,但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它在一定的范围和意义上,仍然是正确和适用的。因为,只要私有制和一切阶级没有被完全消灭,只要社会主义没有取得完全和彻底的胜利,即没有“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之前,那么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就依然具有体现无产阶级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的阶级性,依然具有批判资产阶级剥削制度、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社会功用。马克思主义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指导作用,就包括要运用阶级分析,引领社会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使之切实发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理论支撑作用。
第四,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当前我国意识形态斗争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新时期,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中,开创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遇到的阻力,主要是来自“左”和右的两种错误倾向的干扰。换言之,这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上的斗争和较量。其中,我们的对手有一种影响最大、最具欺骗性的伎俩,就是国内外有些人,一边诱导我们淡化和消解主流意识形态,一边却主张中国“全盘西化”,即把西方的主流意识形态,特别是把美国资产阶级的核心价值观及其制度模式,说成是超阶级的“普世价值”,企图原封不动地移植和照搬到中国来。而我们有些人包括有些学者,则因为丢弃了阶级分析,对之缺乏警惕,而认识模糊、是非不辨;有的人还为之顶礼膜拜、大事张扬、极力推销。这表明,坚持和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是回应和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攻势的客观需要,也体现了社会科学发展是在真善美同假恶丑相比较中而存在、相斗争中而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内在要求。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是共产党人拒腐防变的思想利器,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是我们观察和认清国内外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必不可少的“钥匙”。
总之,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说:“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在社会科学战线工作的共产党人,更要将阶级立场作为首要的政治立场来坚持,用阶级分析方法来看待有关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希望那些“丢弃”了这把“钥匙”的同志,再把它实际地掌握起来,并加以正确对待和运用,以利于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崇富)
理清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三条主线
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已经成为扭曲和破坏人们科学历史观的重要因素。揭露和分析这股思潮的表现和本质,应是有关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综观它在中国的表演,可以梳理出其三条主线。
第一,反对和否定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革命,甚至反对和否定近代以来的一切革命。
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大众的眼里,自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历史,就其主流和本质来说,是中国一代又一代的人民群众和仁人志士为救亡图存而英勇奋斗、艰苦探索的历史;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伟大的艰苦的斗争,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赢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把一个极度贫弱的旧中国逐步变成一个初步繁荣昌盛、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历史。但是在历史虚无主义者的眼里,这种历史全被颠倒了。他们以西方资产阶级和社会党的世界观、方法论为圭臬,以颠覆性的政治疯狂为动力,提出否定革命、“告别革命”的主张,认为革命只起破坏性作用,没有任何建设性意义。他们批评所谓“救亡压倒了启蒙”,否定五四爱国运动。他们甚至抛出了奇怪的逻辑:“挖掘”慈禧太后、曾国藩、李鸿章、袁世凯、蒋介石、胡适等人的所谓进步意义,颠倒黑白,为之翻案、贴金,甚至把他们奉为英雄豪杰。相反,对林则徐的爱国行动、洪秀全的革命、康梁变法、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毛泽东的伟大历史地位、鲁迅的神圣地位,大加否定,说他们带来了今日所说的“错误”。有的文章说,如果没有康梁的维新变法和孙中山的革命,“中国早就实现现代化了”。有人甚至主张把毛泽东、鲁迅的著作,从中学语文课本中清除出去,换上胡适、周作人的文章。更有甚者,有人根据藏在美国胡佛研究所的蒋介石日记,虽然不敢抹煞蒋介石的流氓行为,但要“还一个真实的蒋介石”,吹捧蒋介石,妄图重新写中国近现代史。在某些历史虚无主义者的眼里,推动历史进步的人民大众及其领袖人物,浑身充满了错误和罪过,应该被打倒;昔日革命对象身上倒是具有值得挖掘的闪光的东西。
美国杜克大学德里克教授曾对美国汉学家的政治“转向”做了这样的描述:“先前一直被描述为解放史诗的革命史,现在却变成了衰落与失败的故事”,“革命带来的可能并不仅仅是失败,它还可能打断了清末以前一直在进行的朝着现代化方向的发展过程”,“革命使潜存于中国文化中的恶劣习性与态度泛滥成灾”,“中国如果没有革命,其境况会较好些”。看来,中国国内的历史虚无主义,还有点西洋“舶来品”的嫌疑。
这些历史虚无主义的表演虽然引起了极大思想混乱,但人们对这些荒诞的东西还是比较好辨别;危险的是个别党员、干部及其掌握的报刊杂志,也跟着起哄,甚至为这种思潮推波助澜、提供各种条件,极大地增加了这种思潮的危害性。
第二,反对和否定共产党领导的新中国的一切建设的实践和成就。
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大众的眼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无论是改革开放前的三十年还是后三十年,都是走向辉煌的实践探索。这段历史虽然不是直线一条,出现过曲折和失误,但是比起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曲折和动荡,简直算不了什么。经过短短几十年的发展,到今天,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新中国已经看到了更加光明的现代化强国前景,激发了全国人民的中国梦,在全世界看来也是“风景这边独好”。
但是在历史虚无主义者的眼里,这种历史全被否定了。他们否定指导新中国实践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个别人甚至把他们都打成所谓“极左教条”,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道路从根本上就错了”。有的宣称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没有资格搞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以后搞的不过是小资产阶级的空想社会主义,实际上是什么“民粹主义”。他们还采取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手法,歪曲和丑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无视它的本质和主流,硬是把新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说成是一系列错误的延续。他们利用我们纠正“文化大革命”错误的契机,以批判“文革”为名,把党和新中国的历史说成是一系列“左”的错误叠加和延续的历史,并借此不断扩大否定新中国历史的范围。他们把发生在新中国历史上的个别事件加以丑化,罗列起来,以个别事件和“细节”,否定历史进步的洪流;以某些个人的所谓“口述”和“回忆”,推翻人民翻身得解放的伟大历史变革,等等,不一而足。
在这种历史虚无主义的思潮泛滥下,共产党人在历史上获得的执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就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和挑战。
第三,反对和否定共产党的领袖和代表人物。
苏联垮台之前,苏联的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为了掩人耳目,曾经把攻击的矛头集中对准斯大林,宣扬“批判坏的斯大林是为了保护好的列宁”。然而,随着背叛的浪潮高涨,很快就从否定斯大林转向了全面否定列宁。在批判斯大林的浪潮中,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矛头很快转向了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民主纲领派”的头目阿法纳西耶夫宣扬:“斯大林主义的实质在于列宁主义。”苏联发生过的教训,值得警惕。
历史虚无主义思潮企图否定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他们通过否定毛泽东,试图达到否定新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否定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目的。在极端的历史虚无主义者眼里,对毛泽东的评价是“功高盖世、罪恶滔天”。他们虽然不得不承认毛泽东在历史的主流、主线、主题方面具有“功高盖世”的地位,但即使这样,他们还是要抓住他的一些错误,破口大骂其“罪恶滔天”。这是目前最极端的历史虚无主义的言辞,反映了他们在历史评价方面的精神分裂症。
清代著名思想家龚自珍说过:“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败人之纲纪,必先去其史;绝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这些话有力地说明了能否科学评价历史关乎国家治乱兴亡的道理,可以帮助认清历史虚无主义的本质。
(作者为清华大学高校德育研究中心教授刘书林)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没有过时
历史的进步往往是曲折的。20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随着苏东剧变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处于相对低潮期,一些西方学者迫不及待地宣称马克思主义已然彻底失败,资本主义制度成为人类历史的终结。在国内学界,经济学研究中的新自由主义、历史学研究中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政治学研究中的宪政民主思潮等互为表里,在不同领域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以政治学而论,阶级、革命、人民民主专政等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概念和学术话语体系,似乎成为保守、落后的代名词,而宪政民主、三权分立、普选制度成为一部分学者追逐著述的目标,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及其国家学说好像已成为明日黄花。
然而,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真的过时了吗?笔者的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人类思想史上第一次科学地阐明了国家的起源、本质、性质、类型、职能和命运等根本问题,构筑起一座宏伟的理论大厦,成为人们正确认识国家问题的指南。
国家问题是政治学研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传统的政治学家们几乎都把政治学理解为关于国家的学问。无论柏拉图对“理想国”的追寻、亚里士多德对国家制度的比较研究,还是马基雅维利细致描绘的国家统治机制、霍布斯遏制人性之恶的“必要之恶”的利维坦,都将国家作为理论的轴心。二战以后,行为主义学派在西方政治学界勃兴,标榜“价值中立”的政治科学,传统的国家研究及国家的价值内涵遭到遗弃。但人们很快认识到,政治学研究如果排除国家理论,将既没有理论意义也失去实践价值。随后国家研究热再度兴起,涌现出众多的国家理论流派,竞相登场,众说纷纭。
各个流派的国家理论,都从某个侧面或角度对国家问题进行了探索,或有可资借鉴之处。但是,究竟何为国家?国家的本质是什么?国家从何而来?国家又将向何处去?对这一系列根本性重大问题,这些观点都没有做出科学的解答。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以鲜明的阶级性、实践性和科学性,开辟了人类政治思想史上的新纪元,为正确认识和解决国家问题指明了方向。马克思、恩格斯将国家视为一个历史范畴,他们认为,对国家的认识归根到底要到社会经济生活中去探寻,国家的本质是统治阶级为维持特定秩序,协调、缓解社会内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与矛盾的统治机器。“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表现和产物”,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必然伴随着阶级、阶级矛盾的彻底消灭而消亡”。简言之,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这些基本判断,从根本上厘清了关于国家的各种争论,时至今日不但没有过时,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日益得到实践的检验。以阶级与国家的关系为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历来主张只能以经济的因素为标准来划分阶级。恩格斯指出,“这些相互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列宁也曾说过,“区别各阶级的基本标志,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环顾当今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依然存在,社会主义国家也还没有完全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阶级依然是区分生产地位、判别经济关系,进而分析国家问题、判断国家本质的重要范畴。那种认为阶级范畴已经过时,主张取消阶级分析方法甚至取消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观点,既不符合国际资本集团在全球范围内大肆攫取、剥削的事实,在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
其次,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基础上创立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依然没有过时,人民民主专政依然是我们国家不可动摇的国体。
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无产阶级国家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而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实行新型民主和新型专政相结合的新型国家。
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新中国,并提出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等一系列重要思想,成为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民主专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被《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毛泽东指出,“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他强调,不这样,革命就要失败,人民就要遭殃,国家就要灭亡。针对反动势力“你们不是要消灭国家权力吗”的指责,毛泽东针锋相对地指出,“我们要,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要,我们现在还不能要。为什么?帝国主义还存在,国内反动派还存在,国内阶级还存在。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这主要地是指人民的军队、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护人民利益。以此作为条件,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进到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到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消灭阶级和实现大同。”这段论述鲜明地揭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必然和使命职能。邓小平同志也始终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他强调,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
纵览历史,环顾全球,当今的时代性质与社会形态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较量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在这一情况下,对人民民主专政,就不是要讨论是否“过时”,而是必须坚持、必须巩固。今天的时代依然处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判定的历史时代,即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两种制度相互较量,资本主义最终灭亡、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时代。由于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时代主题由战争与革命转换为和平与发展,但资本主义国家妄图使社会主义国家改旗易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战略意图从未改变,而更多地披上和平演变、颜色革命的 “迷彩服”。邓小平曾就此明确指出,“美国,还有西方其他一些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搞和平演变。美国现在有一种提法:打一场无硝烟的世界大战。我们要警惕。资本主义是想最终战胜社会主义,过去拿武器,用原子弹、氢弹,遭到世界人民的反对,现在搞和平演变。”这一斗争态势影响到国内,不可避免地在一部分人中催生资本主义的拥趸,以各种方式侵袭党和国家的肌体。中华民族热爱和平,血液中没有侵略他人、称霸世界的基因,一贯倡导不同文明的交流互鉴,但也 “决不用玫瑰色描绘”(马克思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面对这些挑战,人民民主专政不能丝毫动摇,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必须始终坚持。
最后,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把握时代要求,统揽国际国内大势,开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使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焕发出真理的时代光芒。
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国家兼具政治统治和公共事务管理两种职能。其中,体现阶级作用的统治职能将与国家一起消亡,而维护社会利益需要的管理职能将一直存在,这里实质上蕴含着国家职能从“统治”到“治理”的历史变迁。
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重要著作,开始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其规律的初步探寻,蕴含着探索现代国家治理模式的先声。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高度重视领导制度、组织制度等事关党和国家全局的重大问题。他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指出,再有30年的时间,中国将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国家治理内涵不断丰富和扩展。党的十八大将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进一步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不仅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历经革命、建设、改革进程得出的必然结论,也是对20世纪后期世界各国在国家治理问题上的经验总结,更是立足新的时代特征和历史任务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完整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重要论述表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及其国家学说,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是我们治国理政的根本,不容有任何含糊和动摇。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时代在前进,马克思主义在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同样正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吞吐今古,纵横捭阖,进行着伟大的思想创新。对这些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要问题,不能闭目塞听,不能视而不见,更不能睁着眼睛说胡话。深入学习一下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学习一下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创新,就会发现,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过时了”这一判断的背后,不是历史的短视,就是利益的驱使。
如此而已。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室研究员王广)
警惕对唯物辩证法的庸俗化理解
近来网上流传一篇奇文,名为《辩证法是如何降低智商的!》,该文把某些对辩证法的误解推到了一个极致。它的手段是首先将唯物辩证法庸俗化,然后对这种庸俗化的唯物辩证法进行辛辣的嘲讽,以此实现对唯物辩证法的妖魔化,进而否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地位。
首先,此文认为,辩证法就是对任何概念进行一分为二的处理,通过寻找一个概念的对立面来瓦解这个概念,从而造成任何概念都丧失了确定性。但是,真正意义的辩证法是追求确定性的方法。因为辩证法的第一个环节就是知性的确定性,即对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有明确的知性规定,而不是模糊地随意跨越边界,甚至连边界都不设定。当然,辩证法的第二个环节是辩证的环节,通过设定概念自身的对方而瓦解知性确定性,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一分为二”的环节。在这个环节,由第一环节建立起来的知性确定性确实失去了效力,如果我们的思维停留在这个环节里,就会出现此文所描述的那种情况。但是,辩证法还要进入到第三环节,即思辨的统一环节,辩证法发现无论是概念,还是它自身的对方,都共属于一个整体,都是这个有机整体内在的具有稳定关联性的部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它是确定的,而且是具体的,尽管这个整体自身作为一种更高的知性原则,还要进入到更高的逻辑思辨运动中,但是,相对于这个逻辑阶段而言,它是确定的。通俗地说就是辩证法不仅要一分为二,而且还要合二为一。因此,真正的辩证法存在两种确定性,一是知性的确定性,二是思辨的确定性,确定性的瓦解只是在二者之间的一个过渡环节,一个必将消失的环节。此文将这个必将消失的环节当成了辩证法本身,是一种严重的对辩证法的掐头去尾的肢解。
其次,此文认为,辩证法瓦解概念确定性的目的不是完全放弃选择,而是按照权力和利益的原则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从而造成一种知性的片面和行动上的教条主义。但是,真正意义的辩证法是追求总体性的方法。无论是在黑格尔那里,还是在马克思那里,每一个小的逻辑环节,在其自身内部都包含了具有确定性的对立双方,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同时,这个整体又成为更高的逻辑或者历史阶段的一个知性环节,又将进入一个更高阶段的圆圈式运动,这样,辩证法实际上是一个圆圈的圆圈。在这种圆圈式的环形运动中,辩证法总是强调两种总体性:一是内部的总体性,即一个逻辑概念内部诸环节之间的有机联系;二是外部的总体性,即这个逻辑概念作为一个环节而从属于一个更高的逻辑概念,它与这个更高的逻辑概念内部其他的环节之间存在着一种有机联系。无论是内部总体性还是外部总体性,都是具体的总体。因此,辩证法最反对知性的片面,反对盲人摸象式的固执,更反对因为权力或者利益的需要任意地选择片面性的某一方,反对这种机会主义和教条主义。
再次,此文认为,辩证法为了证明被自己选择的一方的合理性,必须设定存在着它的对立面(即使是虚假的对立面),而且通过与这个对立面斗争的方式来显示自己正确,因此,辩证法必然鼓励一种畸形的批判精神,为批判而批判,从而使辩证法缺乏创造性和建构性。但是,真正意义的辩证法既是一种创造性的方法,又是一种建构性的体系。辩证法之所以具有创造性,是因为它既不停留于知性的片面中,又不停留于知性的辩证瓦解中,而要追求具体的思辨的确定性。当辩证法超越知性的片面的时候,就意味着它能够对当下被认为确定不移的东西进行前提批判,找到它的限度和自身的矛盾,从而也就找到了超越当下状态的具体道路,并且这种批判性的超越过程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永恒的。因此,辩证法总是从暂时性和必然灭亡的角度去理解事物,有一种追求新事物和更高总体的遏制不住的激情。不仅如此,辩证法对当下事物的超越不是平面性的任意选择,而是纵向的逻辑上的跃升,是一种范式性的转化,因而是一种带有革命性和根本性的创造。辩证法之所以同时又是一种建构性的体系,是因为辩证法总是以具体总体的方式实现超越,这种具体总体就要求一种体系性的建构能力。所以,并不像这篇奇文所说的那样,辩证法“要把年轻人打造成暴力战士,让他们成为富挑刺精神的批判斗士却丧失体系建设能力”。
最后,此文认为,由于以上原因,辩证法成为一种愚民的工具,使人变得“脑残”,变得“弱智”。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唯物辩证法与此文所描述的恰恰相反。辩证法既是一种追求确定性、总体性和创造性的方法,又是一种建构性的思想体系。辩证法不停留在一味的批判里,它具有很强的总体性的建构功能。因而,它不会使人“脑残”和“弱智”,反而会给人智慧,使人具有战略性的建构能力。
在强调顶层设计,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创新驱动战略的今天,在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的历史时期,强调辩证法的确定性、总体性和创造性的本性,可以开启民智,焕发民众的创新能力和热情,增进执政党、政府和人民的体系建构能力,这是刻不容缓的历史使命。
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尽管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但它却给马克思主义哲学提出了警示:怎样在推进马克思主义哲学大众化、通俗化的同时避免庸俗化?中国的理论界,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必须自觉地承担起这一使命,否则,我们将愧对这个时代。而编写符合辩证法本真精神的新教材,强化思想史的训练,避免对辩证法的庸俗化理解,也许可以成为我们新的出发点。
(作者为西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黄其洪)
文艺研究要坚持美学与史学观点的统一
近年来,文艺研究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发展,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诸如消解传统价值体系、历史虚无主义、拜金主义、过度娱乐化等倾向,不同程度地阻碍了文艺研究乃至文艺创作实践的健康发展。诸多问题集中表现为文艺研究科学方法论的欠缺(当然,观念与方法是辩证统一的)。因此,强化方法论意识,走出文艺研究的误区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
“美学的观点”与“史学的观点”相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文艺研究领域的重要理论贡献,同时也是我们当前进行文艺研究可资依凭的科学方法论。世界文艺研究走过的历史轨迹以雄辩的事实印证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与史学的观点”作为文艺研究科学方法论的正确性,任何试图割裂“美学的与史学的观点”相统一的观念与做法必将误入歧途。
然而,我国当前文艺研究不同程度地忽视了这种方法的运用,表现为或者将“美学的”与“史学的”观点割裂甚至对立;或者追求文艺“背后”的历史真实而忽视“美学的”研究维度;或者在以“回归文艺自身”为宗旨凸显文艺审美性的同时消解、摒弃历史维度,取消了文艺研究中应有的历史意识和历史方法;有的研究以反对“历史决定论”为旗帜,走向了历史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有的虽然坚持“美学的与史学的观点”相统一的批评标准,但却是“非历史”地去理解、阐释“历史”,并不能准确把握“历史”范畴的应有之义,曲解了马克思主义文艺批评的标准。当我们重新审视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艺批评原则时,就会发现以上诸多失误的“症结”所在。
新时期以来,我们在清算以往的文艺研究,片面强调政治性特征的弊端时,矫枉过正地过分彰显审美性一端,把“审美性”视作文艺的本质规定,以肯定文艺的审美特征来解构、否定一切非审美因素。于是,文艺研究由否定以往的政治化研究模式走向了纯审美化研究模式,其代价是将包括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与史学的观点”相统一的文艺研究方法所包含的一切历史方法、历史因素置于文艺研究视野之外。将审美性无限放大而视作文艺的唯一的、全部的内涵,无疑会失之偏颇;不仅如此,这种观点指引下的文艺活动可能会由宣扬文艺的审美娱乐功能而走向过度娱乐化的极端。一些貌似收视率高的电视节目,对社会某些消极甚至丑恶、迷信等“藏污纳垢”角落的“深度”挖掘,充斥在各个传播媒介中的金钱、美色和性话题,折射出“庸俗、低俗、媚俗”之风的蔓延,其负面作用不可忽视。在此背景下,“拜物教”、拜金主义跃然成为生存的第一要义和生活的追逐目标,全然忘记了文艺担负的社会责任。
有的文艺研究在历史观方面出现偏差,标举克罗齐“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的旗帜,滑向历史相对主义与历史虚无主义泥潭。“重构历史论”强调历史的叙事性与主观阐释性维度,过度张扬历史研究的相对性一面,混淆了历史事实(事件)与文本阐释之间的辩证关系。固然,历史书写不是对孤立事件的罗列,而是基于对历史事件的某种理解而形成的文本;任何对历史意义的阐释都存在主观性问题,这是无法否定的事实,然而,问题的另一面却是,任何历史文本决不是阐释“虚无”的文本,决不是一个可以任意述说的文本,而是一个对曾经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件”的叙述和阐释,任何对历史(事件)意义的阐释必然是以历史事实为依据,是对某一特定历史事件的阐释。这一历史事件的发生、存在是客观的,如果对此客观性熟视无睹而代之以天马行空式的阐释,则完全有可能丧失其阐释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不管“历史”这一概念的内涵可能或者正在发生怎样的变化,一个铁定的事实是:历史永远指向那个曾经真正发生过的事件,这就如同不管怎样书写历史,任何人都无法否定或“改写”日本侵华历史事实一样。文艺中的历史问题同样也具有这个性质。
因此,面对文艺活动中的种种歪曲历史、消解政治、解构经典、蔑视崇高、戏谑正义、调侃人生、凸显情欲的做法和文艺批评中抽空历史、牵强附会、玩世不恭、一叶障目的现象,我们更应该回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上,以“史学的观点”科学地予以审视。那些断章取义截取某段历史来“重写”历史而置历史事实于不顾的做法是片面甚至是错误的。社会历史发展的长河是一个连续不断的整体,任何人都无法割断历史,也决不可能将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或事件从其所处的历史中完全孤立出来。没有历史背景的参照,我们甚至很难判断某一历史时期或者某一人物、事件的是非好坏。一意孤行地依照个人的主观意识去杜撰历史、随意“改造”历史,颠倒是非、混淆视听,或者有意回避历史中的宏大事件,对以国家意志和政治权力共同构筑起来的话语系统实施彻底解构,将历史发展的主线索故意隐去,喧宾夺主式地凸现那些细枝末节,甚至热衷于对那些污垢内容的叙写,有意夸大非主流因素在历史进程中的推动作用,从抽象的历史决定论与历史成见出发“还原”和“重构”历史等做法,不仅缺乏现实根基站不住脚,而且这种忽视历史、漠视历史甚至蔑视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倾向必然表现出浅薄、狭隘、狂妄、刚愎自用的特点。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艺术研究院教授杨杰,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期文艺理论建设与文艺批评研究”成果之一)
人民民主专政与改革开放相辅相成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不可动摇的国体,是社会主义中国立国的根本所在,是中国人民在我们党的领导下流血牺牲、艰苦奋斗所收获的伟大的治国成果,也是被实践证明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制度安排。
然而,当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同坚持改革开放是矛盾的,好像一提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要影响、阻碍、冲击改革开放,并据此对主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观点予以讽刺、揶揄和攻击。
对这种错误的认识和做法,需要从理论上认真地加以阐明。
第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坚持改革开放,都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来都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我国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取得巨大成功,关键是我们把党的基本路线作为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始终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这一论述深刻地指明了党的基本路线中“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辩证关系,包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坚持改革开放的关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作出了将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并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从而成为形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历史起点。这表明我们党从改革开放伊始,就从本质意义上科学地规定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等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的关系。1979年3月,邓小平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指出 “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他还强调,“每个共产党员,更不必说每个党的思想理论工作者,决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动摇。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这从根本上指明了实现现代化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关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地是推进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根本前提。1987年,邓小平更加明确地总结指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基本路线。要搞现代化建设使中国兴旺发达起来,第一,必须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第二,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两个基本点是相互依存的”。
邓小平晚年在南方谈话中,再次强调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邓小平是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深刻洞察时代变化的大局,紧扣引领时代发展的要则。在党的基本路线问题上,就鲜明地体现了这一点。他强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旗帜鲜明地指出“人民民主专政不能丢”,同时又从中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大力推进改革开放,认为“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从这一意义上说,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坚持改革开放没有任何矛盾,它们高度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当中。
第二,坚持改革开放为人民民主专政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使我们的国体牢牢矗立在强大的经济社会发展根基之上。
“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邓小平的这句名言鲜明地概括了改革开放之于当代中国的决定性意义。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和必要条件。正是因为改革开放所催生的伟大成就,为国家的富强、社会的进步、民族的振兴、人民的幸福生活,进一步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产生和发展变化,从最根本的意义上决定着上层建筑包括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变化。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高度发达的生产力,使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得以建立在坚实的物质基础上。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和革命形势的变化,社会主义首先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得以实现。这就给这些社会主义国家提出了一项历史性任务: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经济建设,为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巩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提供强大的物质保障。正由于此,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针对反动派所谓“我们要做生意”的非难,针锋相对地指出,“完全正确,生意总是要做的。我们只反对妨碍我们做生意的内外反动派,此外并不反对任何人……团结国内国际的一切力量击破内外反动派,我们就有生意可做了”。可以看出,人民民主专政不是不要经济建设,不是不要“做生意”,恰恰相反,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更迫切地需要把经济发展起来,巩固和支持人民民主专政。同时,也只有在人民民主专政的保障下,才能提供“做生意”的平等条件和正常空间。
由于历史条件和多重复杂因素的影响,改革开放前我们并未顺利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这一重大任务历史地落在了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身上。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邓小平高度重视改革开放,将其作为政治问题,置于大局、全局的位置上加以强调,“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更加深刻地指出,“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六·四’这个关我们闯不过,闯不过就乱,乱就打内战,‘文化大革命’就是内战。为什么‘六·四’以后我们的国家能够很稳定?就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所以,军队、国家政权,都要维护这条道路、这个制度、这些政策。”可以看出,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一刻也离不开经济发展,离不开改革开放所提供的经济条件和物质基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始终对此抱有深刻的自觉,构成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鲜明特征。
第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道路不断向前推进。
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同时,上层建筑也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有极大的推进或阻碍作用。在我国的政治制度体系中,作为国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制度,它在最根本的制度层面上保障着改革开放事业的胜利推进。
早在1979年3月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邓小平就强调,“我们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社会,仍然有反革命分子,有敌特分子,有各种破坏社会主义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分子,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新剥削分子,并且这种现象在长时期内不可能完全消灭。同他们的斗争不同于过去历史上的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但仍然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或者说是历史上的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形式的遗留。对于这一切反社会主义的分子仍然必须实行专政。不对他们专政,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民主。这种专政是国内斗争,有些同时也是国际斗争,两者实际上是不可分的。因此,在阶级斗争存在的条件下,在帝国主义、霸权主义存在的条件下,不可能设想国家的专政职能的消亡,不可能设想常备军、公安机关、法庭、监狱等等的消亡。它们的存在同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并不矛盾,它们的正确有效的工作不是妨碍而是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民主化。事实上,没有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就不可能保卫从而也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的这段重要论述,鲜明地揭示出了人民民主专政在维护社会主义秩序、保卫人民劳动成果、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等方面的历史作用。
之后,邓小平反复强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于保障改革开放事业、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在南方谈话中,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
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在广东考察工作时鲜明地指出,“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当然要高举改革旗帜,但我们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才能保障改革开放的巨轮沿着正确的航向破浪扬帆。
第四,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包括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与坚持改革开放统一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历史进程中。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5周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同心同德,奋力拼搏,一个充满生机的中国,一个充满希望的中国,已经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中国为什么能发展起来,为什么能在短短几十年间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答案当然有很多,我们可以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对此进行分析总结。在笔者看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一段重要讲话,从制度性层面、从治国理政的高度、从最根本的意义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刻解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样一套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这一论断表明,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在内的一整套制度体系,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各个领域发挥着根本性作用,是我们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最为紧要的制度保障。其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改革开放,都统一于实现中国梦的历史实践,都在中国人民波澜壮阔的创造性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
总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不能变,变了就动摇根本;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不能停,停了就丧失动力。根本不变,才能保障我们的逐梦之旅永葆正确方向;动力不停,才能让我们昂首阔步行进在希望的大路上,一步比一步更加接近我们的梦想。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室研究员王广)
“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不能乱贴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从事学术研究、发表意见建议时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一个人说话时,如果不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叫昧着良心,瞎说八道。对于学术理论工作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学术乃天下之公器,而非街谈巷语。
可惜的是,有些人不喜欢实事求是,不去认真地阅读文章,不对问题做科学严谨的分析,而喜欢偷换概念,混淆视听,然后急不可耐地给别人扣上一顶大帽子,打上五十杀威棒,欲杀之而后快。例如,给一些正常的学术讨论和理论文章扣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帽子,就是如此。
所谓“以阶级斗争为纲”,是“文化大革命”之前和期间提出的一句重要口号。在民主革命时期,“以阶级斗争为纲”是由这个历史时期的社会矛盾和党在这个历史时期的任务所决定的。不坚持这个纲领,完成国家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就无从谈起;不完成这个历史任务,现代化建设顺利展开的历史前提就无从奠定。但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国家的重要任务就是搞经济建设,如果继续坚持 “以阶级斗争为纲”,那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就都是极其有害的。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沉痛的教训。因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中心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同时确认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
应该说,只要是对党的历史有点了解的人,只要是对党的思想理论工作有些涉猎的人,就很清楚这个历史经纬。问题是,肯定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强调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再搞“阶级斗争扩大化”吗?恐怕不是,恰恰相反,是有人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帽子偷梁换柱地扣到别人头上。正由于此,笔者认为,在学术理论的讨论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全面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决不能乱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
笔者认为,以下四点应予特别注意。
第一,不能把关于阶级问题的研究说成是“以阶级斗争为纲”。
现在在一些人的观念中,好像一提阶级,就是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事实绝非如此。
阶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基本的概念。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历史理论的根本观点之一,也是历史研究的基本观点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阶级是一种历史现象,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久存在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阶级在实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划分阶级的标准是经济标准。恩格斯指出,“这些相互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经济关系的产物。”列宁也曾说过,“阶级差别的基本标志,就是它们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地位,因而也就是它们对生产资料的关系。”列宁关于阶级的经典定义更是广为人知。现时代,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阶级关系和阶级矛盾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在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在中国,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方位的限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阶级和阶级差别也还没有完全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对阶级问题进行客观、全面、深入的分析讨论,本无可厚非。
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内的阶级状况,我们党早已有定论,做出了明确的论断。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主要矛盾。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文化上、社会生活上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和进行有效的斗争。必须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内部大量存在的不属于阶级斗争范围的各种社会矛盾,采取不同于阶级斗争的方法来正确地加以解决,否则也会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这里明确指出,在阶级尤其是阶级斗争问题上,必须既要反对“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也要反对“阶级斗争熄灭论”的观点。
叶剑英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对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的国内阶级状况和阶级斗争形势,必须作出合乎客观实际的科学分析,采取正确的方针和方法。我国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我们既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又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更不能人为地制造所谓阶级斗争。一定要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决不能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更不能用对敌斗争的方法来进行党内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长期保持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这同样是在阶级斗争问题上发表的重要论断,同《决议》的精神是高度一致的。
当前,在涉及阶级问题的讨论中,必须坚持这些正确的论断,而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一见“阶级”二字,就神经过敏,忙不迭地贴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
第二,不能把坚持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说成是“以阶级斗争为纲”。
与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相联系,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最为基本和最为重要的方法。我们经常讲“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自在其中,不能无视。
习近平总书记在《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重要讲话中就曾指出:“观点,是人们对事物的看法。马克思主义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规律的科学认识,是对自然界规律和人类社会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这三个组成部分之中,涵盖面非常广泛。比如,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基本观点;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关于社会形态和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基本观点;关于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的基本观点;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观点;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基本观点;关于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观点,等等。这些基本观点贯穿于马克思主义科学思想体系之中,内容博大、思想精深,需要坚持不懈地刻苦学习、深入钻研,需要原原本本地阅读马克思主义原著,才能领会得更加深透。”因此,对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必须认认真真地学习、掌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运用,而不能将之扫入历史的垃圾堆,谈阶级分析方法而色变。
中国革命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坚持阶级分析方法,分清革命的同志、朋友和敌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策略。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时代条件、国际环境、历史任务、人民需求等都发生了重要变化,但只要阶级还存在,只要阶级矛盾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只要国际范围内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的较量还存在,阶级分析方法就不能丢掉。越是在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协调复杂化的今天,越需要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揭橥问题的实质、表现和根源,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
试想,不科学地坚持阶级分析方法,我们党如何确立自己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如何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如何确立我们的前进路线、前进方向,避免走邪路,避免走老路?如何去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去协调和化解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势,维护安定和谐的大局,赢得国家长治久安的大业?这些都是简单不过的道理啊!
第三,不能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说成是“以阶级斗争为纲”。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确立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各项事业蓬勃开展,发展成就举世瞩目。其中,“两个基本点”,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但是,在极少数人的观念和做法中,“两个基本点”变成了“一个基本点”,只讲坚持改革开放,不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甚至更加奇怪的是,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等同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同志说成是“党棍”、“‘文革’余孽”。
实际上,作为改革开放事业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强调“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从来没有只讲改革开放,不讲四项基本原则的情况。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作了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
邓小平在讲话中将我们党一贯所强调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原则,科学地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第一,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第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第三,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四,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指出,“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邓小平提醒全党,必须注意那种怀疑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在一小部分人中蔓延的情况。他强调,“我们必须一方面继续坚定地肃清 ‘四人帮’的流毒,帮助一部分还在中毒的同志觉悟过来,并且对极少数人所散布的诽谤党中央的反动言论给予痛击;另一方面用巨大的努力同怀疑上面所说的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作坚决的斗争。这两种思潮都是违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都是妨碍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前进的。”邓小平还强调指出,四项基本原则是完整的指导原则,并论述了它的核心。他指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并强调指出,每个共产党员不允许在这个根本立场上有丝毫的动摇。
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以九秩高龄强调指出,“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这里,“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都提到了,“坚持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都提到了,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那还有什么理由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贴上“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标签呢?
第四,不能把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说成是“以阶级斗争为纲”。
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提法是人民民主专政,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要义,是社会主义中国的国体。这一方面一旦动摇,社会主义中国自然就“国将不国”了。这样一条最基本、最明显的道理,现在反倒被搞糊涂了。好像一提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搞“独裁”,搞“镇压”,就是“压制自由”,就是“反对人权”,就是“抗拒宪政民主的世界潮流”。
实质上,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邓小平同志指出,“毛泽东同志说过,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的互相结合,就是人民民主专政。这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适合于我们的国情。”因此,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有中国特色、适合中国国情的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党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明确指出,“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个专政必须和国际革命力量团结一致。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也始终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在四个坚持中,坚持人民民主专政这一条不低于其他三条。”他强调,“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含义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第一,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而不是其他阶级、政党领导,更不是多党领导、搞多党制。第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而不是实施“多元主义”。第三,人民民主,即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人民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不是属于某一利益集团,更不容许外国人干涉。第四,对一切反社会主义分子和一切分裂祖国的分子实行专政,不搞“仁政”。正如毛泽东所说,“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我们仅仅施仁政于人民内部,而不施于人民外部的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第五,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要求,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立场。
还是回到文章的主题上来,在宣传思想领域,我们不搞无谓争论,但牵涉到大是大非问题,牵涉到政治原则问题,就决不能含糊其辞,更不能退避三舍。
这里需要的,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是科学严谨的学风,是为党为民的忠诚。而不是相反。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研究员夏夕烟)
我们今天需要皮凯蒂,更需要马克思
法国学者托马斯·皮凯蒂的新著《21世纪资本论》,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它产生如此反响的内在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有力驳斥了自由主义的信念。在自由主义看来,完善的市场机制是保障个人自由的最后堡垒。然而,皮凯蒂通过对过去300年来欧美财富收入数据的研究表明,这只是一种幻想,市场永远解决不了不平等问题,市场机制越完善,资本收益率就会持续高于经济增长率,最终会导致反民主的金融和政治寡头,严重危及个人自由和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础。这一观点无疑是对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的重磅回击,足以令整个华尔街为之愤怒。
其次,它颠覆了传统资本主义的劳动伦理观。勤劳致富是所谓传统“资本主义精神”的构成部分,它努力告诫人们,要想致富,必须勤恳工作,通过“自己的劳动”来实现自己的致富梦。然而,皮凯蒂的研究表明,资本主义的现实已经颠覆了这种劳动伦理观,由于资本收益率远远超过经济增长率,这意味着,继承财富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劳动收入。结果,一个人财富的多寡不再取决于劳动所得,而是取决于继承财富的多少,因而出身要比后天的努力和才能更为重要。换言之,当代资本主义已经进入到“世袭资本主义”时代。在这种社会中,力图通过勤劳来实现自己的致富梦,已经沦为一种不可能的幻象,这与资本主义宣扬的劳动伦理学和社会公正原则完全相悖。
再次,该书揭示了财富分配不平等的动态演化过程,揭示了不平等的历史原因。财富分配不平等一直是全球关注的焦点问题,在此之前,众多学者都对这一问题展开了充分探讨。然而,与他们相比,皮凯蒂的重要贡献在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将财富分配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核心,通过翔实的数据分析和理论框架,揭示了长期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动态过程,对欧美主流经济学的认知观点产生了巨大冲击。同时,这一研究再次证明,财富分配不平等绝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重力量联合作用的产物,它不是周期性的,而是结构性的。
复次,皮凯蒂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抑制不平等的措施,比如遗产税、累进税和财富税等,如果这些措施能够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力贯彻,将会有效抑制资本和权力的进一步集中。
最后,该书批判了“主流经济学”的模型崇拜,重新回到“政治经济学”的传统之中,强调经济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联盟,突出了经济学研究的政治责任、规范性和道德目的性,驳斥了“主流经济学”的肤浅性和片面性。
不过,从书名来看,皮凯蒂似乎有意效仿马克思为21世纪重写 《资本论》。我们不禁要问:这本书能否取代马克思的《资本论》成为21世纪的《资本论》?对此,笔者并不以为然。
第一,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不是物,而是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资本论》“所研究的不是物,而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归根到底是阶级和阶级之间的关系”(恩格斯语)。而皮凯蒂所理解的资本显然不是生产关系,而是一种物,包括住宅、土地、厂房、基础设施、机器等。从这个意义上讲,皮凯蒂犯了同古典经济学和“主流经济学”一样的错误,把资本完全理解为一种物,严重抹杀了资本的本质属性。以此来看,皮凯蒂的“资本论”和马克思的“资本论”存在着天壤之别,因此前者不可能是后者的继续。
第二,在马克思看来,财富分配不平等的原因并不在于分配本身,而是由其背后的生产关系决定。而皮凯蒂认为,这种不平等的根源在于资本收益率(r)远远高于收入增长率(g),后者构成了 “资本主义的核心矛盾”,这是典型的分配决定论。实际上,资本的收益率之所以高于收入增长率,根本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皮凯蒂只停留在分配领域,未能深入到生产过程之中,揭示这种不平等的内在根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马克思的判断,即“资本的限制就是资本本身”,仍然是正确的、持之有效的。
第三,虽然皮凯蒂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如遗产税、累进税、财富税等等,但只要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没有改变,这些有效抑制财富和权力集中的措施,就不可能得到贯彻落实,因而是“一种不切实际的空想”。
第四,通过对资本主义的研究,马克思预言到,随着资本积累的不断发展,财富将会不断聚集到小部分人手中,一极是财富的积累,一极是贫困的积累。从这个角度而言,皮凯蒂虽然批评了马克思的无限积累原则,但不得不承认,马克思的判断至今仍具有不可超越的时代价值。皮凯蒂并没有推翻或超越马克思的结论,而只是用更加翔实的数据资料,证实了后者的判断。
第五,皮凯蒂虽然反对自由主义,主张限制不平等的扩大,但就其立场而言,他并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或共产主义者,他既不反对资本主义民主,也不反对资本主义制度本身,而是寄希望于后者,建构一个更加公正的社会秩序,以完善当前的资本主义制度。这一点恰恰与自由主义殊途同归。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皮凯蒂并没有真正揭示21世纪资本运转的内在机制,也没有从根本上揭示财富不平等的内在根源,更无法为人类实现真正的平等提供现实可行的道路。就此而言,皮凯蒂的《21世纪资本论》并不能取代马克思的《资本论》,成为新时期人们理解当代资本主义的指导思想。就这一点而言,笔者坚决同意大卫·哈维的判断:马克思的《资本论》依然具有不可超越的时代价值,我们今天需要皮凯蒂,但更需要马克思。
(作者为南京大学哲学系孙乐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