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报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机关报
国内统一刊号:  CN35-0807/G  《厦门大学报》编辑部编辑出版

厦门大学校报学生采编组管理办法(暂行)

 

一、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1、校报一位专职编辑担任学生采编组指导老师,负责对学生采编组的管理指导。采编组同学均为记者,并设编辑、秘书。学生记者由各院系推荐产生,学生编辑、秘书从记者中产生,学生编辑、秘书同时兼任记者。

2、记者负责文字新闻的采写和新闻图片的拍摄、采集工作。除作为记者完成采访等任务外,学生编辑负责指定版面稿件的策划、组织、编校以及版面的排版工作(具体参照《校报学生编辑工作职责》和《校报稿件审查制度》)。记者站秘书负责考勤、量化统计及相关辅助工作。

二、管理制度

3、学生编辑和记者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学生记者和编辑经试用、考察合格后,分别颁发记者证和编辑证。

5、学生编辑和记者应按时参加例会,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按照规范程序向指导老师请假。

6、学生记者在执行采访任务前,学生编辑在策划、汇稿及最终版面定样等环节应向指导老师汇报,第一署名的学生编辑应做好指定版面的统筹工作。

7、学生记者在执行采访任务时,须佩挂记者证,不得以记者身份从事与采访无关的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

8、学生采编组的分工及变动由校报编辑部决定,未经编辑部同意不得私自调换。 9、学生编辑和记者应按照要求进行期末述职。

四、办公室守则

12、学生编辑和记者应注意办公室的安全保卫,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工作。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水电。

13、同学接到有关电话或遇来人来访,对于不能答复的要及时向有关老师报告。

14、学生编辑和记者不得携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15、不得在办公室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包括除因采访搜集资料外,不得使用办公电脑上网;不得利用办公电脑收发私人邮件;不得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等),不得将办公用品擅自带离办公室。